为了加快货件的海关清关和派件流程,对于进口韩国的货件,青岛联邦快递在缴纳税费前派送。这一做法适用于税费(D&T)不高于某预先设定额度的货件,且货件是发送给拥有有效联邦快递账号的韩国进口商的,且进口商用他们的商业海关清关代码申报货物。客户必须在申报获批后15天内向海关缴纳税费。如果税款没有及时缴清,联邦快递将代替客户支付,并将按照一个统一费率或总缴费金额的百分比计算附加费。
从2018年6月1日起,进口货件的最高税额将从每个航空运单150万韩元提高到400万韩元。将最高税额提高是我们为加快货件派送所做的一部分努力。
收件人的联邦快递帐号必须填写在航空运单的“付款方式-收件人支付关税和税金”部分。如果在航空运单上没有注明收件人的联邦快递账户,则将适用现有的150万韩元的上限。